注冊會計師在執行財務報表審閱業務時,應該遵守相關的職業道德規范,恪守獨立、客觀、公正的原則,保持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的關注,并對執業過程中獲知的信息保密。
簽訂業務約定書。注冊會計師在接受天津財務報表審計審閱業務委托之前,要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,適當地了解委托人的情況,初步評估審閱風險,考慮自身的能力和能否達到獨立性要求,在這個基礎上決定是否接受委托。如果決定接受委托,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就約定條款達成一致意見,并簽訂業務約定書。業務約定書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:審閱業務的目標;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;審閱范圍,其中應提及按照《財務報表審閱準則》的規定執行審閱工作;注冊會計師不受限制地接觸審閱業務所要求的記錄、文件和其他信息;預期提交的報告樣本;說明不能依賴財務報表審閱揭示所有重大的錯誤、舞弊和違反法規行為;說明沒有實施審計,因此注冊會計師不發表審計意見,不能滿足法律、法規或第三方對審計的要求。
計劃審閱工作。為了有效地執行審閱業務,獲取充分、適當的審閱證據,注冊會計師要在充分了解被審閱單位及其環境的基礎上,合理地計劃并有效地執行審閱業務,以達到審閱目標。注冊會計師需要了解或更新的情況包括:被審閱單位所屬行業的狀況、法律環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;被審閱單位的性質:被審閱單位對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;被審閱單位的目標、戰略及相關經營風險;被審閱單位財務業績的衡量和評價以及被審閱單位的內部控制,尤其要關注被閱單位的組織結構、會計信息系統、經營管理情況以及資產、負債、收入和費用的性質等。天津財務報表審計在計劃和實施審閱工作時,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職業懷疑態度,充分考慮可能存在導致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情形,評估審閱風險,并采用與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業務相同的標準確定重要性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