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審計收費,是指審計服務的提供方(注冊會計師)在提供審計服務后,向審計服務的接受方(被審計單位)收取的用于彌補在審計過程中審計服務提供方(注冊會計師)付出的成本的一定數額的費用。
1、收費標準只有原則性規定,具體執行存在差異
關于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費,我國《注冊會計師法》沒有清晰規矩。目前我國天津審計收費的基本政策根據是2006年2月批改、2007年1月1日開端實施的《我國注冊會計師作業道德規范輔導定見》,其僅僅對審計收費作了一些原則性的規矩。根據目前我國《價格法》和《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》的規矩,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實行政府輔導價,審計收費規范由各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物價管理部門